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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农业学院科级、业务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4-09-1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加强我院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日常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科级干部、业务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并为干部的聘任、晋升、奖惩、培训、调整以及绩效工资发放提供依据,特制定《科级干部、业务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人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考核工作,以考察被考核人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三)民主公开的原则。干部考核的范围、时间、内容、方法、程序等都要公之于众。

(四)全面测评、综合评定的原则。采取干部互评、群众评价与领导重点测评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评。

(五)与单位工作挂钩的原则。被考核人的评定结果要与本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总体工作考核结果挂钩。

二、考核对象

学院科级、业务干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参加年度考核,但不进行述职:公派出国半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时尚未归国者;国内脱产学习(进修)半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时学习尚未结束者;病(事)假半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时假期尚未结束者。

三、考核内容

1、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情况

2、本单位中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科级、业务干部的德、能、勤、绩方面。

德是指政治立场、观点、思想品德、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等。主要突出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包括: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群众观念、个人修养等方面的情况。

能是指工作能力、政策水平、业务专长、服务水平等。主要包括:政策水平与管理水平;决策与组织实施能力;开拓进取、创新能力等方面。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和勤奋敬业的表现。突出考核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精力的投入;办事效率及劳动纪律等方面。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以及突出的工作成绩和贡献(“双肩挑”的干部包含本人教学和科研情况),特别是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等方面。突出考核工作实绩,执行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学院及本部门发展的实际成效等。

四、考核标准

科级、业务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同类型被考核总人数的15% 以内。本考核标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标准的对应关系为:优秀对应优秀,称职和基本称职对应合格,不称职对应不合格。

(一)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廉洁奉公,有改革创新精神,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和提高办学质量做出了突出成绩。

(二)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廉洁自律,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业绩优良。

(三)基本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较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四)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测评中不称职票的得票率较高。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不能为优秀:

受党内或行政通报批评或出现责任事故;工作无创新,无突出业绩;与群众争名利,造成不良影响;在干部中搞不团结,或与相关部门协作不好,群众意见大;不能顾全大局、本位主义严重,多次不能按时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任务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违法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以上处分的;严重失职、渎职,造成责任事故,使学校利益和声誉受到严重损害的;不执行学校有关规定被“一票否决”的;思想、道德、作风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影响恶劣,在本单位或系统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与基本称职票达到30%以上。

五、考核方法、程序

1、确定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

2、考核分日常考核、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包括干部述职、民主测评和领导评价。

科级、业务干部年度考核在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考核领导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为考核组成员。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办公室设在院办。各党支部协助考核办公室做好所属范围内干部的考核工作。

准备阶段。学院召开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考核工作。所有科级、业务干部撰写述职报告,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科级、业务干部用表)》。

述职阶段。科级、业务干部的述职在干部考评会议上进行。

测评和评鉴阶段。1.干部述职述廉后,学院对科级、业务干部进行测评。民主测评票的填写要符合对“优秀”比例的限定要求(凡在“优秀”栏所划“√”超过规定数量或对所有被测评者给予相同评价的测评票分别按废票和弃权票统计)。在每一张测评票上,优秀票不得超过被测评人数的50%,不足1个名额的可按一个名额确定。

测评结果按优秀3分、称职2分、基本称职1分、不称职-1分计算,核定出每个人具体分数。

所有民主测评均采取无记名方式。民主测评票由考核办公室印制。学院民主测评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测评投票结束并由专人统计结果后,交回学院考核办公室。

考核办公室将民主测评形成初步的考评结果报学院党委,院领导经党政联席会议在初评结果的基础上对初步考评结果中的优秀、基本称职的干部进行重点测评,确定出最后考评结果。考核办公室根据基层和全体院领导的测评意见,确定科级、业务干部年度考核测评的排序结果,考核结果确定后,院考核领导组在一定范围以适当形式公布或反馈。

总结和整改阶段。学院要结合年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调研、整改和上报。

考核工作结束后,办公室要及时将被考核干部的《科级、业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归入档案备查。

六、考核时间

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一般每年12月份。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干部的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聘任、奖惩、晋升、辞退以及职务调整挂钩。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

科级、业务干部年度考核首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进行诫免谈话,责令其限期改正;连续两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和连续三次考核为基本称职的,调离原岗位,另行安排。

在科级、业务干部中考核分数后15%的(称职)扣发部分责任津贴,奖励考核分数前15%(优秀)人员。

凡本办法所确定的考核对象的考核等次同时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

八、考核纪律

1.参加考核工作的全体人员,必须遵守考核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原则。

2.考核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既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又要注重发挥考核领导组的集体作用。

3、考核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掌握考核标准,保证考核的真实、准确。

4、考核工作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